关于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 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虞福美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班级: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学生表彰、奖励条例》相关规定,请各班级组织学生网上申报(从学校主页,VPN访问学工管理系统,个人申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校长审批)。请学院安排专人认真审核,于32115:00前统一完成审核申报和审核的系统将在3月21日15:00准时关闭。逾期未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统一管理,本学期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特作如下说明和要求:

对照评比条件,由学生自愿申报。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推荐。推荐比例控制在班级在校生人数的15%以内,小数四舍五入。定向(免费)生比例可放宽到25%,定向(免费)生与统招生混合编班的班级指标分别使用,不得兼用。如达到标准符合奖励条件,确因名额限制的也可以申报“奖学金(仅证书)”项目,但发证书,不发奖金。请辅导员(班主任)分配好名额,指导学生申报(奖学金和仅证书),学院负责人认真审核,奖金人数不能超过比例。学工处审核中如发现超过比例将会影响整个班级奖学金的评选,请务必重视。

2.申报条件:

1)特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秀”;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8分(含88分,下同)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85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该学期内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并取得等级奖(以校级一等奖或校外获奖为标准,系统申报时奖状必须要拍照上传未上传佐证将直接降等级处理

2)一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优秀”;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80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该学期内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并取得等级奖(以校级一等奖或校外获奖为标准,系统申报时奖状必须要拍照上传未上传佐证将直接降等级处理

3)二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75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良好。

3)三等奖学金:

①学期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

②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8分以上,单科成绩最低分在70分以上,各项考核按相应规定全部过关;

③全学期无任何违纪现象;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良好。

评选考核期内如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公开批评以上处理的,取消申报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