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发布者:11发布时间:2022-06-28浏览次数:14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发展,适应小学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化的要求,掌握一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音乐教师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胜任小学音乐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及管理,具有较强社会适应性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


1.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熟悉教育法规,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信息素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和健康体魄,具有正确审美观念和良好的艺术素养,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

2.能力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

①教育教学设计能力:合理利用教育教学资源,科学编写教学方案与设计班队活动。

②组织与实施能力:掌握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基本方法、基本手段并有效运用于音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③激励与评价能力:使用多元评价方式,给予学生恰当的评价和指导,促进学生的进步。

④沟通与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与同事、家长、社会等进行愉快的合作。

⑤反思与发展能力:对专业、知识、过程、方法、技能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自觉反思,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2)学科专业能力

通过钢琴、声乐、舞蹈、器乐、弹唱、艺术实践、合唱指挥等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钢琴、声乐、舞蹈、器乐等方面达到一定的专业能力,并在不断的艺术实践中,获得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

(3)知识结构要求

①通识性知识: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信息技术和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

②学生发展知识:了解不同年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掌握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③教育教学知识: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以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音乐学科的课程标准。

④学科知识:通过音乐基本理论、视唱、基础和声、曲式分析、中外音乐简史、音乐欣赏等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应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能力,全面理解和掌握中外音乐、发展脉搏,具有较扎实的艺术鉴赏理论知识和必备的音乐学、美学知识,掌握主要音乐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了解并掌握必要的教育理论和教学基本常识。

3.毕业条件

(1)品德发展良好,操行考核合格;(2)身体素质达标;(3)学业成绩合格;(4)教育实践成绩合格;(5)毕业论文及设计成绩合格;(6)职业技能考核合格,本专业要求: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钢琴和声乐考级均达六级或以上,其中一门达八级,书写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