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构架与机制引领下,上海音乐学院牵头联手长三角区域内包括专业音乐院校、综合性大学音乐学院以及音乐家协会、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国际艺术节等在内的16家单位,在上海发起成立“长三角区域音乐教育与艺术产业发展联盟”,共同签署《上海宣言》,助力世界级城市群文化建设,促进长三角区域美育协作。
我校朱月萍校长和音乐舞蹈学院黄忠院长受邀参加了在上音歌剧院举行的“长三角区域音乐教育与艺术产业发展联盟”成立大会,参会人员中还有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阮青,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总裁李明,南京艺术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捷(线上),浙江音乐学院院长王瑞,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庆亮,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施忠、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姜小东,苏州大学音乐学院执行院长吴磊,温州大学音乐学院院长邹跃飞,安徽音乐家协会主席盘龙,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汪海元,以及上海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徐旭、校长廖昌永等校领导。
在此前的预备会议上讨论了联盟章程、酝酿了常务理事单位、联盟主席、副主席与秘书长人选名单和宣言内容,大会先后表决一致通过了联盟章程、联盟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长三角区域音乐教育与艺术产业发展联盟
指导单位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
联盟主席
廖昌永
联盟副主席
刘伟冬 王 瑞 张庆亮
常务理事单位
上海音乐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理事单位
(按单位名称笔画为序)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家协会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安徽音乐家协会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音乐家协会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秘书处单位
上海音乐学院
秘书长
徐卫
长三角区域音乐教育与艺术产业发展联盟的倡议得到李强书记的充分肯定和支持。组建联盟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发展的务实举措和具体行动,将有力发展长三角音乐文化、艺术创作、艺术展演、文化传承和音乐产业,也有利于推动长三角演艺市场一体化与区域一体化市场的培育建设,带动高水平的产业和教育发展,对于传播中国音乐文化、提升长三角音乐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理事单位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音乐教育与艺术产业发展联盟上海宣言》,并合影留念。廖昌永校长还向与会嘉宾赠送上海音乐学院今年的艺术成果:新时代版《长征组歌》DVD、《中国艺术歌曲百年曲谱》和《中国艺术歌曲百年史》第一卷,还有收录近五十篇上音老前辈回忆的文集《师说载道》。
我校能够成为联盟理事单位一方面彰显了我校音乐专业的办学水平及在省内外的影响力,同时也给我们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融入长三角区域的文化领域联动,与各单位共享优质资源,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音乐教育与艺术产业发展,必将使我校的人才培养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