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学院音管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1

为了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练琴环境,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琴房开放时间,坚守岗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音管室,以保证开放时间内师生对琴房的安全高效利用。

2.管理员未经批准不得找人代班、替班,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系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代班。

3.管理员掌管琴房及教室钥匙,必须严格按规定开琴房及公共教室门并做好登记,不得将钥匙擅自借出或挪为他用。

4.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音乐楼教学区,如发现及时制止,不能制止及时联系系办及相关老师。

5.管理人员应监督学生使用琴房练琴点及教室卫生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如有违纪现象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及时报音乐系办。

6.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应认真检查各个琴房、教室及走廊门窗、灯等公共设施是否关好,清洁卫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确保一切都做好后方可离开。

7.管理人员每天每班督促学生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区域,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屡教不改者交由系办处理。

8.管理人员每班做好车辆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定期巡回检查车辆摆放情况及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9.完成学校临时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